北分瑞利:关于同意北京市北分仪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豁免批文企业名称变更的复函

北京市北分仪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关于北京北分瑞利分析仪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BFS4700型、BFS4700A型化学毒剂报警器中镅-241放射源实行豁免管理的复函〉文件中单位名称的申请》(北分仪经运〔2021〕02号)收悉。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函复如下。

一、你公司原为北京北分瑞利分析仪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分瑞利)下属子公司,北分瑞利所生产、销售的BFS4700型、BFS4700A型化学毒剂报警器实际均由你公司负责研发和生产。现因企业改革,你公司不再隶属于北分瑞利,并于2021年1月获得北京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京环辐证[F0905])。

二、我部同意《关于北京北分瑞利分析仪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BFS4700型、BFS4700A型化学毒剂报警器中镅-241放射源实行豁免管理的复函》(环办辐射函〔2017〕1179号)中企业名称“北京北分瑞利分析仪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北京市北分仪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文件其余内容和要求不变。

三、你公司应与北分瑞利集团明确已销售的上述型号仪器中放射源的辐射安全管理责任。北分瑞利负责2017年7月27日至本批文正式生效期间销售的上述型号仪器中放射源的辐射安全管理责任,你公司负责自本批文生效之日起上述型号仪器的销售以及其中所含放射源的辐射安全管理责任。

特此函复。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5月22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商务部、海关总署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北京北分瑞利分析仪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