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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查询辽宁阳光校园是否注册?

要查询辽宁阳光校园是否注册,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打开浏览器,前往辽宁阳光校园的官方网站(如果有),尝试在网站的底部或关于页面中查找注册相关的信息。通常,注册信息会在网站的法律声明、隐私政策或用户协议中提供。

2. 如果您无法在官方网站上找到注册信息,可以尝试联系辽宁阳光校园的客服或支持团队。他们通常会提供注册相关的信息,或者可以帮助您查询注册状态。

3. 另外,您还可以查询辽宁阳光校园的相关政府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的网站。有些地区可能会提供在线的学校注册查询工具,您可以通过输入辽宁阳光校园的名称或其他相关信息来查询其注册状态。

请注意,以上方法仅供参考,具体查询方法可能因地区和学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直接联系辽宁阳光校园官方渠道,以获取准确的注册信息和查询方式。

辽宁阳光校园怎么更改绑定的人?

方法一:手机拨打10086选择人工服务,再根据人工提示取消和校园业务即可。

方法二:本人至中国移动网点服务台办理取消和校园业务。

和校园办理渠道

方法一:到中国移动指定营业厅进行办理。

方法二:拨打中国移动客服热线,客服人员将联系开通。个性化短信模板:提供个性化短信模板功能,短信模板推荐了教师日常较为常用到短信内容,可直接使用。

辽宁新高考投档录取规则?

划线办法

  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总成绩划定。各批次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按普通历史学科类、普通物理学科类、艺术历史学科类、艺术物理学科类、体育历史学科类、体育物理学科类分别划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1.普通类

  普通类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按照普通类(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相应层次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并结合考生成绩、生源情况等因素分别划定。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设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按照普通类(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划定。

  2.艺术类

  艺术类(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本科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以普通类本科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为基数,按教育部规定的各专业类别的比例要求划定。

  我省艺术类专业按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分别投档录取。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录取院校、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录取院校和艺术类高职(专科)批第二阶段录取院校,投档时遵循考生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控制分数线,将报考该校的考生档案提供给有关院校,由有关院校按考生拟录取专业文化课控制分数线、招生章程规定进行录取。

  本科批第一阶段、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按以下方式投档,其中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

  (1)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按综合分投档。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2+专业课成绩。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分投档。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

  (3)音乐学专业按综合分投档。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4)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课成绩投档,综合分即专业课成绩。

  (5)音乐表演专业、舞蹈表演专业按“专门化”成绩投档,综合分即“专门化”成绩。

  (6)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如安排在艺术类批次招生,按文化课成绩投档,综合分即文化课成绩。

  参加我省本科批第一阶段、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录取院校的艺术类专业须按“专业(或专门化)+学校”方式编制招生计划且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其中,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按“专门化”方式编制招生计划;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可按“专业”或“专门化”方式编制招生计划,如按专业设置,若考生取得音乐学专业多个“专门化”成绩,则按考生加试“专门化”中的最高成绩计算综合分。

  本科批第一阶段、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对省统考成绩合格(不含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且达到艺术类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综合分(保留1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填报的“专业+学校”志愿顺序,按招生计划1:1比例投档。

  3.体育类

  体育专业(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综合考生成绩、生源情况、招生计划数等因素,按一定比例划定。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平行志愿按以下方式投档。

  (1)本科批在平行志愿投档时,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7.5+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投档。

  (2)高职(专科)批在平行志愿投档时,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5+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投档。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文化课成绩不得低于普通类本科控制分数线;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按有关要求单独划定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

  投档办法

  1.高考录取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按照院校招生计划进行投档。有关院校招生专业要求等详细信息,考生可查阅相关院校的招生章程及官方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2.高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调档录取规则,根据在我省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招考办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省招考办按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首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首次调阅考生档案不能完成院校招生计划的,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补充进行投档。本科提前批次仍不能完成计划的,将对外公布剩余计划。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高校要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军队院校调阅政治考核、体检、面试合格的考生档案,最多不超过计划招生数的110%,由院校审查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处理。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院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由招生院校按照规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检体测面试政治审查合格考生。

  3.平行志愿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进行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统一录取模式的批次或阶段,考生成绩相同时,普通类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艺术类、体育类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4.普通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录取的平行志愿投档时,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要求)上,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轮平行投档,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予补充平行投档,剩余招生计划在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向符合相应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第一次“征集志愿”,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要求)上,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轮平行投档,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予补充平行投档,剩余招生计划在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向符合相应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第二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有关政策规定

  1.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在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

  2.少数民族预科班只录取有预科专业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如在本批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不满额,可适当降低分数投档录取,本科预科班录取分数不低于本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调档分数线以下80分,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不低于专科批次各有关高校调档分数线以下60分。

  3.民族班只录取有民族班专业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民族班录取分数不低于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调档分数线以下40分。

  4.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退役的残疾军人,参加全国统考录取批次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要求的,应当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参加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4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6.喀左、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和新宾、清原、凤城、岫岩、宽甸、北镇、本溪、桓仁满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4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从2026年高考起,取消该项高考加分政策。

  7.烈士子女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8.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9.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10.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1.同时符合两种以上加分投档政策的考生,不可兼得,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种。

  12.本科提前批次执行本科批次线(有关文件或高校招生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据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关于做好2023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军训〔2023〕75号)规定要求,“对于本科招生合并的省份,划线类别为一本的,考生成绩不得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2023年辽宁省军队院校招生相关事宜按照辽宁省军区战备建设局、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辽军战〔2023〕4号)执行。

  2023年辽宁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相关事宜按照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辽宁省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辽公政〔2023〕27号)执行。

  2023年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相关事宜按照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考核选拔工作的通知》(辽消〔2023〕81号)执行。

  2023年辽宁省定向培养军士生招生相关事宜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工作的通知》(辽征〔2023〕43号)执行。

  辽宁省普通高校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另行组织补录。

体育专业与普通高考这么录取?

以100米20%,原地推铅球20%,立定三级跳远20%,专项40%进行计算。

以辽宁省为例,体育专业考试包括身体素质考试和专项技术考试。身体素质考试项目为100米、原地推铅球和立定三级跳远三项。各项目分值比例要求100米20%,原地推铅球20%,立定三级跳远20%,专项40%进行计算。

专项技术考试项目为200米、400米、1500米、男子110米跨栏(栏高1米)、女子100米跨栏(栏高0.84米)、铅球、铁饼、标枪、跳高、跳远、三级跳远、体操、篮球、排球、足球、武术、乒乓球、艺术体操、健美操和游泳。

考生须在上述专项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 扩展资料: 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的相关要求规定:

1、体育专业录取分为两个批次:本科批、高职(专科)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均设9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2、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均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均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征集志愿”设5个平行院校志愿和4个专业志愿,投档规则与原批次相同。

3、报考体育专业考生的体育成绩合格线,根据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人数和招生计划数按一定比例确定。体育专业录取新生的文化课控制分数线按线上考生数略多于招生计划数的比例划定。 参考资料来源:阳光高考-辽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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