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考招生资讯网,天津市高考招生资讯网官网 2024-10-02 08:47:23 0 0 天津高考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第一阶段 网上录入信息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2年11月1日9时至11月10日17时,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根据要求和提示,录入报名信息,并保证各项信息的完整、真实、准确。 第二阶段 现场确认信息 考生须将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考生要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高考考试费。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方可在11月11日至15日到规定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否则报名无效。本市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在其学籍所在中学确认报名信息。本市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在其学籍所在区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确认报名信息。往届毕业生、同等学力考生等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在其户籍所在区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确认报名信息。 ※注意事项※ 为方便广大考生提前做好各项相关准备,顺利完成高考报名工作,请符合条件的考生履行报名程序时注意以下事项: 要准确填报报考科类和外语语种 考生须根据自身情况,在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3个科类中任选一类作为本人的报考科类;在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中任选一种作为本人的外语语种。报考艺术类和体育类等特殊类型考试的考生,请务必准确选报相应科类,若填报错误会对后续的专业测试报名、考试及录取产生影响。 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等级性考试科目 普通本科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考生必须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请考生准确选择填报,如选择错误,将会对考生最终填报志愿及录取产生影响。 要确认各项信息的完整真实准确 考生须按照报名单位的要求,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并签字确认。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等个人重要报名信息,会影响到本人的考试、录取、入学报到等一系列事项。考生务必确保各项信息完整、真实、准确,以免影响后续的考试、录取、报到及毕业等。 要携带相关证件证明原件进行现场确认 在进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考生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件证明等原件,且证件证明材料均要配有相对应的考生照片。考生要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避免证件不齐而影响报考。同时,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人像比对、人脸识别、指纹采集等,主动接受报名单位的身份验证和资格审查。 要参加电子摄像和身体检查 考生要按照报名单位规定的时间进行电子摄像,并参加随后组织的身体检查。凡未进行电子摄像的考生,一律不得在津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凡未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的考生,一律不得填报志愿和参加高校招生录取 天津高考报名怎么确认报名成功? 登陆你所在省的招生考试网站,点击普通高考页面,点击进入,输入报名号,密码,验证码,可以看到你的所有报名信息,这样就成功了,反之,就需要重新填写报名信息。 退出志愿填报系统或关闭原填报页面后重新登陆志愿填报网站查看已经填报的志愿,如果能看到填报的志愿,则说明填报成功了,可以顺便核对一下;如果查不到已经填报的志愿信息,则说明原来没有填报成功,那赶紧重新填报,在填报结束后一定要记得点击页面下方的“提交”或“保存志愿”(各省不一样)。 天津高考报名条件及时间? 跟你说一下报名条件吧。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本市正式常住户口(含投靠落户的随迁子女); ②具有本市蓝印户口且符合《关于蓝印户口学生在我市入学就读及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通知》(津教委中〔2009〕6 号)规定; 普通高等艺术(体育)院校(专业)报名条件按教育部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现役军人报考高校,按中央军委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2.在津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就读的毕业生,可以在津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但不在津参加高考录取。 3.本市户籍,符合高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数学英才班等报考资格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可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资格考生名单报考,考生如需参加文化课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只能作为报考高校少年班或数学英才班等的录取依据,不能作为当年在津普通高校招生其他院校录取的依据。 4.考生在津定居并持公安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且考生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可以报考。 5.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 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津教委职〔2006〕22 号)招收的外省市学生等其他不符合国家及本市规定的报名条件者。 收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