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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面向福州招生的考生条件是什么?

  一、福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面向福州招生的考生条件是:  具有福州市户籍,且在福州市报名并参加高考。  二、福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面向本地招生的高校有:  1、在本一批招生(5所):  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华侨大学、集美大学、厦门理工学院。  2、在本二批招生(8所):  泉州师范学院、厦门理工学院、莆田学院、闽江学院、龙岩学院、三明学院、武夷学院、宁德师范学院。

2021年高考招生简章 福建?

福建省2021年高考招生简章已经发布。

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公告,2021年福建省高考招生简章已经发布。

根据简章内容,以下是明确结论、原因和的福建省2021年高考招生简章已经发布。

每年高考招生简章的发布是为了向考生和家长提供有关高考报名、考试科目、录取政策等重要信息,以便他们能够准确了解高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根据福建省2021年高考招生简章,报考高考的考生需要关注报名时间、报名方式、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重要信息。

同时,简章中还会详细说明录取政策、分数线、专业设置等内容,以便考生和家长能够做出合理的选择和准备。

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官方网站或相关渠道获取详细的招生简章内容,以便做好高考的准备工作。

同时,建议考生和家长在报名和备考过程中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和公告,以确保能够按照规定参加高考并顺利完成报名和考试。

2021年福建省高考提前批招生政策?

提前批次录取院校主要有以下7种类型:

1.艺术类、体育类院校(含综合大学和或师范类院校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

2.军事院校、武警院校、公安、司法院校(含政法类院校的公安类专业):报考这类型的院校专业根据各校要求需要进行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等。

3.特殊类院校:如隶属于团中央的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育部的国际关系学院、中共中央办公厅的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外交部的外交学院、中国民用航空局的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海关总署的上海海关学院等。部分院校需要面试、政审等。

4.开设小语种的部分综合类和语言类院校,如复旦大学、北京语言大学等。部分院校专业有外语成绩要求等。

5.招收公费师范生的院校,如北京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需要签署公费师范生协议。

6.部分院校的航海类专业,如上海海事大学、集美大学等。大部分航海类专业仅招收男生,需要体检等。

7.其他特殊类的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上海纽约大学等。

提前批次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1.提前批次录取后则不能参加往后其他批次录取,若未被录取,则可参加其他批次招生。

2.志愿填报时要注意院校和专业的录取规则及录取限制要求,如需要参加面试或体检的专业未参加,即使高考成绩达到了也不能被录取。

3.人们常说的“提前批多一个机会不报白不报”说法不是适合所有人的。因为提前批招生院校和专业有限,许多好的学校也没有在提前批招生,因此,在考虑是否填报提前批时应充分考虑自己的分数与想要报考的院校专业。

二、2021年福建省提前批志愿如何填报

根据考试院公布的《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排与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解读》,2021年高考提前批设置有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和艺术类本科提前批。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设1个第一志愿和3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参考志愿,均为院校专业组志愿。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2021福建高考注意录取政策及申报须知?

2021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政策条件及申报时间已经确定了,满足条件的考生需要在3月17日之前进行申报,逾期将不再受理。

1、福建2021年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21年3月17日前,向本人高考报名现场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时,考生须按照《2021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申报须知》要求,提交《2021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复印件上验证人须签名并加盖公章)。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还须提交《福建省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申请表》。

注明:

1.申报对象为已参加2021年我省高考报名且符合录取照顾资格条件的考生。

2.拟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补报名且符合录取照顾资格条件的考生,待补报名现场确认时再一并补申报。

3.对于已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在录取照顾资格申报时间结束后至2021年6月30日前因相关大赛举办才获得录取照顾资格的未被录取考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补申请。

2福建2021年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条件

2021年福建省部分高考录取照顾项目如下:

1.烈士子女考生,加分分值为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分分值为1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加分对象为全省19个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等少数民族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民族乡、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具有3年完整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学校具有3学年完整学籍,并有连续3学年的实际就读经历。

6.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以及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予以免试录取。

8.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同时录取总成绩加5分。

9.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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