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舞蹈类考生须知 2024-09-13 04:30:58 0 0 一、考试科目 考试包括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兴三个科目。各科目成绩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 总成绩满分为3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舞蹈基本功×120%+舞蹈表演×150%+舞蹈即兴×30%,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 考试内容和形式详见《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舞蹈类)》。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2023年12月2日-3日,具体考试场次及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时须携带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入场。 2.考试地点:北京舞蹈学院,海淀区万寿寺路1号。 3.准考证打印:2023年11月27日开始,考生可自行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打印本人《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舞蹈类)》。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内容,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试流程 1.入校: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从南门进入学校,按照准考证规定的考试场次开始前5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等候检录并参加考试,该场考试开考后考生不得入场。 2.身份核验:在校门出示准考证后,按照设立的指示牌进入考场楼到达考生检录区进行身份证验证并领取考号。 3.备考:检录顺序按15人左右为一组依次检录,检录后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备考区,须将“舞蹈表演”科目音乐提交考务人员。音乐统一使用U盘存储,MP3格式,文件命名为“北京统考—《剧目/组合名称》”。考生需自行做好热身活动,避免受伤。 4.正式考试:考试按照科目设置考场。“舞蹈表演”科目设置为1个考场,该考场为单人进场考试;“舞蹈基本功+舞蹈即兴”科目设置为1个考场,该考场为按组进场考试。考生应听从现场考务人员的引导安排,进入相应科目考场后按照《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舞蹈类)》的规定,进行相应考试项目的展示。若展示超过规定时间评委或工作人员可以叫停。 5.离场:完成两个考场共三个科目考试的考生携带本人物品,在考务人员指引下离开考场。 6.备考区及考场全程监控,考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三、考试成绩发布 2024年1月8日开始,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查询舞蹈类统考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四、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统一由北京舞蹈学院南门入校,除考生本人外,其他送考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校园。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提前有序进入考试地点,并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 2.国际标准舞的舞蹈表演科目如需要可带舞伴。舞伴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入校园及检录区,证件不齐者不得入场。考生在进入校园前须将舞伴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填写在准考证上。舞伴须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其搭档考生的姓名及准考证号。开考前舞伴的身份证复印件交考场考务留存。 考生应与舞伴按要求同时进入考场,若考生将除舞伴外的人员带入考试场所,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 3.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进入考场。 考试过程中的服装除有不可避免的品牌LOGO外,不得有体现个人基本信息的文字、图案等,严禁考生、舞伴穿着培训机构(学校)发放的服装参加考试。 4.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收藏(0)